此前,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範了網約車的定義和經營方式,但是並沒有就網約車的具體定價與加價計費方式進行詳細說明,也沒有形成嚴格的監管體系。而為了進一步整治司機擅自加價要價、不按照規定路線行駛等問題,此次改革也聚焦在了安全和收費這兩大核心問題上。
《徵求意見稿》強調,對網約車這樣的道路運輸新業態新模式實施包容審慎的價格政策。按照放管結合的要求,加強價格行為事中、事後監管和市場價格水平監測,保障市場穩定,促進公平競爭。同時,還應保持基本公共服務領域運輸服務價格基本穩定,防止春運、節假日等運輸旺季價格大起大落。
雙管齊下 規範定價
簡單、方便、選擇多,是網約車的優勢所在,同時,網約車的價格是否更優惠、計價規則是否合理,也是乘客最關心的問題之一。
《徵求意見稿》指出,網約車平台公司應主動公開定價機制和動態加價機制,通過公司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等方式公布運價結構、計價加價規則,保持加價標準合理且相對穩定,保障結算賬單清晰、規範、透明,並接受社會監督。
就此,滴滴出行相關負責人向筆者表示,該平台早已上線此類功能。乘客在每筆訂單結束后,都可以點擊查看費用明細,包括可以看到不同車型的計價規則。
“根據市場調整價格的網約車是符合當今市場需求的,也是更能適應當今社會發展趨勢的出行方式。”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程絮森在接受採訪時指出,網約車有多種多樣的車型,可以適應不同的打車,滿足乘客不同層次的出行需求,這是其優勢所在。對網約車實行市場調節價,同時根據不同城市的具體情況提供可實行的政府指導價,“雙管齊下”將為乘客帶來更高質量的用車體驗。
多方協作 保障安全
更注重安全是網約車監管的另一重點。《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網約車市場監管,加強對網約車平台公司、車輛和駕駛員的資質審查與證件核發管理,各主管部門要定期組織開展網約車服務質量測評,並及時向社會公布本地區網約車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務質量測評結果、乘客投訴處理情況等信息。此外,出租汽車行政主管、公安等部門有權根據管理需要依法調取查閱管轄範圍內網約車平台公司的登記、運營和交易等相關數據信息。環環相扣的多種辦法的實施讓人們坐車時更放心。
“平台的發展來自於國家和自我的雙重管控,必須要做到‘兩邊使勁兒’。”程絮森認為,在政府和網約車平台的共同努力下,對車輛的監管已由原來的事中、事後反饋,調整為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管。比如警方、乘客、司機和平台多方合作,使得網約車必須做到上車前聯繫、上車后定位錄音、下車后評價調查。多層次的保障為行業監管提供了標準。“雖然無法100%杜絕意外的發生,但可以做到防患於未然。”
“數據量是網約車安全最重要的保障。”國際關係學院公共管理系教授儲殷認為,無論是政府、網約車公司、司機還是用戶,只有掌握了各個群體足夠多的數據,才能更好地了解公司的運營狀況、司乘信息以及掌握行車的動態數據。在大數據時代,只有具備了掌控信息的能力,網約車平台才有底氣、有資格向用戶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