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播劇《小敏家》近日收官,該劇講述了劉小敏一家人喜怒哀樂的故事。劇中有中年人的浪漫愛情,也有再婚家庭的複雜生活,描寫了三代人的情感與生活,儘管到處是剪不斷理還亂的愛情糾葛,但整部劇並沒有充斥着憤怒和仇恨,而是到處洋溢着浪漫溫情,閃爍着人性的光亮。,在劇情推進的同時,劇中人物也多次遇到人生“陷阱”,提醒我們在現實生活中要小心謹慎加以提防,以免給生活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讓我們一起審視《小敏家》中那些經典場景背後的法律問題。,場景一:劉小敏的兒子金家駿為了幫爸爸還債,到網吧應聘遊戲陪練。網管“三哥”對他非常賞識,承諾在打完陪練后給金家駿5萬元。但在金家駿完成約定任務后,“三哥”卻消失得無影無蹤。在現實生活中,該如何避免這樣的兼職陷阱呢?,對於學生特別是大學生來說,兼職打工是一個比較普遍的現象,但在這背後卻存在不少陷阱,如先交報名費、服裝費、押金,甚至從事非法活動等。,因為用工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是要講證據的,雖然雙方曾有口頭約定,但對方一旦否認或者玩起失蹤,打工者將很被動。所以在兼職打工時一定要和對方簽訂書面協議,最起碼要對口頭約定以錄音等形式固定下來,並準確掌握對方的身份信息,以便於將來有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場景二:私營企業老闆洪衛因涉嫌挪用資金、偷稅漏稅等經濟犯罪被依法逮捕起訴。那麼私營企業的老闆是否能隨意使用自己公司的資金?,我國刑法規定,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因此,在公司企業中,即便是公司的董事、經理或其他出資人也不能隨便挪用公司的財產,因為公司的財產屬於法人財產,具有獨立性,所以公司老闆也不能隨便使用自己公司的資金,需要通過法定程序並如實入賬。洪衛私自挪用公司資金已經觸犯了刑法的相關規定,應當依法對其定罪量刑。,場景三:李萍到監獄看望丈夫洪衛,洪衛說出一個秘密:他和李萍結婚後在國外與人發生一夜情,生了一個兒子,如今已經4歲了。婚內出軌與他人生子的洪衛構成重婚罪嗎?,刑法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界定重婚罪,生孩子並不是必要條件,關鍵看是否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由於洪衛是與人發生一夜情而生孩子,並沒有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所以不構成重婚罪。但由於洪衛嚴重違反了夫妻間的忠實義務,在離婚時李萍可以因洪衛“有其他重大過錯”而請求給予損害賠償。,場景四:洪衛因挪用資金罪被判刑4年,李萍向他提出離婚。對正在服刑的犯人提出離婚,要經過怎樣的訴訟程序?,如果服刑人員同意離婚,並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事項達成協議,可以簽訂離婚協議書。由於服刑人員在押,婚姻登記機關在調查取證方面需要得到監獄的配合。,如果服刑人員不同意離婚,則需要對服刑人員提起民事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案件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開庭地點可能會放在監獄或者通過視頻遠程開庭。,場景五:劉小敏的妹妹劉小捷婚後不願意生孩子,丈夫徐正便幫劉小捷請了年假,把她關在家裡,逼她吃備孕葯。對徐正的行為該如何定性?,刑法規定,非法拘禁是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徐正的行為屬於非法拘禁行為。當然並不是所有的非法拘禁都會構成犯罪,要綜合情節輕重、危害大小、動機目的、拘禁時間等因素來綜合分析。,司法實踐中,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為犯罪處理:(1)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非法拘禁無辜群眾,造成惡劣影響的:(2)非法拘禁他人,並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為的;(3)多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時間較長的;(4)非法拘禁,致人重傷、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殺的:(5)非法拘禁,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從劇情來看,徐正的行為還沒有構成犯罪,但可依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同時劉小捷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作者:高岩岩 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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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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